智能制造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“推优”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6-03-23 点击数:

学院各班级、团支部:
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要求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现就2026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群团推优(团支部推优、班级推优)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推优要求

1.年满18周岁,经党支部培养考察半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(即递交入党申请书至少满6个月);

2.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,积极参加校内外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,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心较强,群众基础良好;

3.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的,参加团支部推优,需满足以下条件:

(1)团龄满1年,且未列入以往推优有效期内;

(2)我院在籍在册且团组织关系已录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的团员;

4.政治面貌为群众的,参加班级推优,需满足以下条件:

(1)任一学期及以上担任校院级组织(非一般性社团)学生干部或班委职务者;

(2)有相关竞赛参赛经历或对社会、学校、学院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;

5.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作为“推优”对象:

(1)上学期有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;

(2)尚处于学校处分期间者;

二、推优条件

(一)政治思想上先进

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、全党的核心地位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积极弘扬主旋律、传播正能量,主动学习并向身边同学宣传党的政策主张,结合学生特点开展思想引领相关工作。

(二)发挥作用上先进

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各项活动,在理论学习、技能竞赛、创新创业、文艺体育、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等活动中表现突出,贴合民办高职院校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,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

(三)道德品行上先进

学习态度端正、勤奋进取,学业表现优良;综合素质突出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;积极参与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等公益活动,在班级、学院中群众基础扎实。

(四)执行纪律上先进

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;共青团员需模范遵守团章团纪,认真执行团的决议,自觉履行团员义务,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,团员民主评议等级为“合格”及以上;全体推优对象需带头遵守学校、学院各项规章制度,符合民办高职院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。

三、推优流程

本次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采用群团推优方式,包含团支部推优、班级推优两个类别,整体流程分为个人申请、分类推优、团委审核、党支部审核四个阶段,具体安排如下:

(一)个人申请(2026年3月23日-25日)

符合团支部推优条件的共青团员、符合班级推优条件的群众,均需填报《2026年上半年入党推优对象情况登记表(智能制造学院)》,按要求提交至所属团支部或班级负责人处。

(二)分类推优(2026年3月23日-25日)

1.团支部推优

各班级团支部需于3月25日前召开团支部推优大会,流程如下:

(1)清点参会人数:参会团员人数需达到本支部团员总数的2/3以上(含2/3),会议方可召开;

(2)介绍推优办法:团支部书记宣读本次推优条件、流程及评分标准,明确民主评议规则;

(3)推荐候选人:团支部书记介绍本支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及基本情况,申请人依次进行自我评述(内容需包括思想认识、学业表现、实践经历、入党动机等,时长不超过5分钟);

(4)民主评议:参会团员结合申请人的自我评述及日常表现进行无记名投票,候选人得票数需超过参与民主评议人数的50% 方可入围;

(5)材料整理:及时整理会议记录、投票结果等材料,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“推优”登记表》,报送至学院团委待审。

2.班级推优

各班级需于3月25日前召开班级推优评议会,流程如下:

(1)清点参会人数:参会班级学生人数需达到本班在册学生总数的2/3以上(含2/3),会议方可召开,参会人员包含班级同学、辅导员;

(2)介绍推优办法:班长宣读本次班级推优条件、流程及评分标准,明确民主评议规则;

(3)推荐候选人:班级介绍本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及基本情况,申请人依次进行自我评述(内容需包括思想认识、学业表现、实践经历、入党动机等,时长不超过5分钟);

(4)民主评议:参会同学结合申请人的自我评述及日常表现进行无记名投票,结合申请人日常表现给出综合意见,候选人得票数需超过参与民主评议人数的50% 方可入围;

(5)材料整理:及时整理会议记录、投票结果、辅导员意见等材料,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“推优”登记表》,报送至学院团委待审。

(三)团委审核(2026年3月26日)

学院团委成立推优审核小组,对各团支部、班级上报的推优材料及入围人选进行统一审核,审核内容如下:

1.核查申请人资格条件(如团龄、“智慧团建”团组织关系、培养考察时长等),确保无不符合条件人员;

2.审查推优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,对存疑材料要求所属团支部、班级补充说明或核实;

3.结合我院学生培养规模、团员及群众基数及党员发展计划,合理控制推优比例,确定团委审核通过人选。

(四)党支部审核(2026年3月26日)

学院党支部对团委审核通过的推优人选进行最终审核,审核内容如下:

1.审查推优流程合规性,重点核查团支部推优大会、班级推优评议会的会议记录、民主评议原始材料、投票结果等;

2.通过个别谈话、征求辅导员及同学意见等方式,进一步考察人选的入党动机、思想品德、日常表现及群众基础;

3.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讨论,确定本次入党积极分子拟入选名单,在学院公众号、公告栏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;公示无异议的,正式纳入我院2026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序列。

四、材料提交

各班级团支部、班级需于2026年3月25日17:30前,将本支部、本班推优材料(附件1-3)整理成册,统一提交至学院办公室(综合楼3A13室),逾期不予受理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严格落实责任,突出政治标准

各团支部、班级需严格把握推优基本条件,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,结合民办高职院校技能型人才培养特点,从学生思想政治、专业技能、能力素质、道德品行、现实表现等方面综合考察。坚持将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、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、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相结合,客观评价申请人综合素养,防止求全责备。

(二)强化监督公开,坚持公平公正

各级团组织、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推优工作,自觉遵循实事求是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。推优全过程严禁亲亲疏疏、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,对在推优工作中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,取消其推优相关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;情节严重的,按照学校、学院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。

(三)加强宣传引导,端正入党动机

各党团支部、各班级需通过主题班会、班级群、团支部群等多种渠道,向学生宣传本次推优政策及要求,引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主动申请;同时结合推优工作开展理想信念教育,结合民办高职院校学生成长成才特点做好思想引导,帮助学生端正入党动机,树立正确的政治追求。
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解释权归智能制造学院党支部所有。


附件:

1.智能制造学院2026年上半年入党推优对象情况登记表

2.入党积极分子“推优”登记表

3.智能制造学院2026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“推优”信息采集表



智能制造学院团委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 智能制造学院党支部

2026年3月23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2026年3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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